(1)用户应根据计划通气使用时间,至少提前四十个工作日到本公司申报。

(2)用户填写《单位用气申请表》时,请按要求提供准确的燃气器具名称、负荷、压力和数量等资料。

(3)在勘查现场过程中,用户的工程负责人必须到现场,参与管线定位等初步施工方案的确认,并提供设计所需的图纸资料。我公司将按初步施工方案报工程预算。

(4)用户须与我公司签订《管道燃气工程及供用气合同》后,我公司正式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。 凡管线需经其他单位的管辖范围,必须得到该单位的同意并在设计图纸上签名确认。

工程工期

(1)地管工程

自双方签订合同,用户已预付工程费并能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之日起30天内完成(报开挖手续时间另计)。

(2)户内管工程

自双方签订合同,用户已预付工程费并能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之日起20天内完成。 建议:由于安装过程中不可抗力的因素干扰,则施工时间顺延。

(3)预约点火

  • 用户应根据计划点火时间,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预约。
  • 点火时,用户、炉具商、本公司工作人员三方必须在场。(因炉具与燃气管的接驳工程由炉具商负责,因此,要求用户在选择炉具的时候必须与炉具商协商好,确保通气点火工作的顺利进行)。
  • 通气点火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  • 工程验收合格
  • 地管已通气
  • 已交清相关的费用